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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2 09: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作协创联部

各市作协、行业作协,各专门委员会: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作家协会《关于开展“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的通知》(广电发〔2026〕18号)精神,现就开展“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点围绕“剧美中国”精品创作计划五大方向,面向广大创作者和机构,开展征集推荐和评审,择优对接影视资源:

聚焦传统文化方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赓续中华文脉。

聚焦革命军事方向,传承光荣传统,弘扬革命文化,赓续红色血脉,汲取信仰力量,砥砺民族精神,把革命先辈开创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聚焦法治安全方向,刻画政法国安战线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艺术化诠释法治精神,影像化展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历程。

聚焦人间烟火方向,让人民做主角,用心用情体会人民的冷暖幸福,表现人民的喜怒哀乐,讴歌人民的拼搏奋斗,滋养人民的精神生活。

聚焦改革创新方向,展现“国之大者”,弘扬时代精神,书写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反映时代之变、彰显中国之进、回应人民之呼,亦发力科普科幻、憧憬未来之势。

二、征集要求

1.参评作品须围绕传统文化、革命军事、法治安全、人间烟火、改革创新五大方向;征集剧本类型包括常规剧集和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

2.参评作品应为尚未进入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阶段的剧本;参评人或机构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3.如作品主要人物和情节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须进行特别标注和说明。

三、相关安排

1.省作协创联部负责征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评工作并择优推荐;

2.广电总局电视剧司、中国作协社联部将组织开展复评工作,评审结果将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中国作家网等平台公布。

3.优秀作品由广电总局、中国作协负责对接影视资源,推进优秀剧本影视转化。

四、其他事项

征集时间:2026年4月至2026年11月

评审时间:2027年1月至3月

联系电话:0571-87055905、87055906

电子邮箱:zjszxclb@163.com

附件: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中国作家协会关于开展“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的通知  

2.《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


浙江省作家协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