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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17: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作协创研部

各市作协、行业作协,省网络作协,各专门委员会:

中国作协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征集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征集公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条例》(2024年2月27日修订)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2),请各单位及时组织作家积极申报,认真完成审核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1.各单位原则上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2部,翻译奖不超过2人。作者须向各单位提出作品参评申请。省作协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者须完整填写“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3)或“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译者推荐表”(见附件4)。推荐单位需提供“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汇总表”(见附件5)并加盖公章。上述各项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3.推荐单位暂时先提供参评作品每部3本(套)。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或PDF格式电子文本。

4.纸质材料和参评作品请快递至省作协创研部。电子版“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汇总表”“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作品推荐表”“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译者推荐表”及作品电子文本发至:chuangyanbu@163.com。

5.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省作协汇总申报作品后,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中国作家协会要求择优推荐。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作协创研部  叶凯  陈贝薇

联系电话:0571-87055949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379号运务大楼8楼

附件:1.《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征集公告》

         2.《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条例》(2024年2月27日修订)

         3.《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4.《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译者推荐表

         5.《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汇总表

浙江省作家协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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