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
1958年5月,浙江省开始筹备中国作家协会浙江省分会。1961年7月正式成立,隶属浙江省文联。1987年元月,中国作家协会浙江分会建制独立。1989年2月,成立中国作协浙江分会党组。1991年7月,更名为浙江省作家协会。至今,共召开九次全省作协会员代表大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18年10月召开。
二、简介
浙江省作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作协)是中共浙江省委领导下的浙江省作家、文学理论工作者、文学编辑工作者和文学组织工作者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受省委委托,省作协由省委宣传部代管。省作协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作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自觉服从服务于党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省作协机关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和文学艺术学养。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组织和引导广大作家、新文学群体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汲取营养,丰富自己,努力反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反映人民群众建设美好生活的伟大实践,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浙江精神。
(三)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导向,根据省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规划引导全省文学创作,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促进文学创作活动的普及与提高。组织文学评奖活动。
(四)拓展文学交流渠道,组织优秀作家参与省际文学交流活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拓展与世界各国、各地区文学交流,推动浙江文学走出去,提升浙江文学在国内外的影响。
(五)加强协会管理,倡导作家自律,依法维护作家合法权益,保障作家从事正当文学活动的自由。
(六)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批评工作。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学派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评论,树立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七)发展和壮大文学队伍,发现和培养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理论研究等文学新生力量和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等新文学群体,加强基层文学社团的联系,加强与文学网站与其他民间文学机构的联络,关心青年文学人才的成长。
(八)促进老中青作家之间,传统文学门类作家和网络作家之间的联系和团结。拓展文学公共服务空间,提高全社会文学素养。
(九)指导、服务市县(市、区)作协、行业作协等基层组织,构建畅通高效的工作体系。负责作协网上平台建设。
(十)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目前,省作协有16个团体会员单位(11个设区市作协和5个行业作协:邮政、电力、交通、金融及网络作协);截至2023年12月,共有省作协会员3322人,在浙中国作协会员700人。
目前,省作协党组由党组书记叶彤、党组成员兼秘书长晋杜娟、党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朱丽军等同志组成。省作协第九届主席团共30人,艾伟为省作协主席。
省作协机关有3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网络文学中心)、创作联络部、创作研究部。直属事业单位2个:浙江文学馆(浙江文学院)、《江南》杂志社。
省作协核定编制54人,其中机关参公编制17人(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2人),事业编制37人(浙江文学馆〈浙江文学院〉28人、《江南》杂志社9人)。
各市、县(市、区)作协均无独立建制,隶属当地文联。